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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瓷砖销售须贴3C标志 不贴标禁销售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01 Tag: 点击:
国家质监部门决定,从今年的2005年8月1日起,将由国家对陶瓷砖装潢产品实施“3C”(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强制性产品认证,凡未获得国家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且未在产品上加贴“3C”认证标志的瓷砖,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我国目前陶瓷砖生产企业约有3000家,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其中最令人忧虑的就是原材料放射性含量超标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今年曾先后对各地流通领域的瓷砖的放射性剂量水平进行抽样监测,其合格率仅分别为75.8%和88.6%。为增白以扮靓卖相,一些厂家不惜在民用陶瓷砖中成倍超标添加锆类等放射性核素较高的原材料。上述规定实施之后,这些不负责任的企业行为今后将受到制约,今后凡未加贴“3C”认证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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