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栾秉镝 孙德品 本报讯 近日,福山工商分局消保科成功调解一起装饰材料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0元。 8月29日,消费者魏某拉着一车PVC顶棚板到福山工商分局消保科投诉,称其7月初在福山区福海路某装饰材料门市部花540元订购的45块PVC顶棚板, 实物规格和当初订购的不相符,无法使用。他要求经营者予以更换,但遭到对方拒绝。无奈之下,他只好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马上来到经营者店内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得知,原来该消费者当初订购的顶棚板与实际想要购买的顶棚板不是同一规格,魏某当初预交50元,订购的是一种规格为6m×0.18m的PVC顶棚板,但实际购买的顶棚板,比预订的顶棚板的价格稍微便宜一点,而且宽度为0.185m。 购买时魏某虽然知道规格变了,但他贪图便宜,便买了便宜的这一种,运到家后发现无法使用,责任不在商家。在调解过程中,由于经营者店内暂无魏某需用规格的顶棚板,而他家中正在施工,急需材料。鉴于这种情况,经执法人员多次同经营者耐心协调,最终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退回货款540元。 拿着退回的货款,魏某一再感激地说:“都是贪小便宜惹的祸,多亏工商人员帮我协调,才使我免受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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